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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养老保险缴费咨询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在外务工,在工作地已缴纳社会保险,每年我们老家村干部还是要求我们缴纳养老保险(100元一年)。虽然钱不是很多,但我缴纳两份养老保险也只能享受一份养老待遇,想问下我们常宁地方政府是有要求所有人一定要缴纳本地的养老保险金吗?另一个问题,领取养老养老金的地方工作人员说我们这种情况,退休后,在家中缴纳的这部分养老保险是可以退还的,请问是不是有这种规定?两个问题请解答,谢谢!

 
办件编号   202001132203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1月13日  
答复单位   湖南知间信息 答复时间   2020年01月16日  
答复内容  

如果在外地已经参加养老保险,可出具在外地交纳的养老保险依据后,不再重复交纳养老保险费,对重复交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0元/年,待达到发到退休年龄后,可退还重复交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本金与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