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小孩入学问题  
信件内容  

我的户口簿属于莲花小学招生范围内,小孩的不在,也没有房产证,招生的时候提供我是他的监护人的相关证件就可以了是不?

 
办件编号   202006235088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6月23日  
答复单位   常宁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0年06月24日  
答复内容  

刘艳凤:

您咨询小孩入学一事已收阅,回复如下:

根据一年级以往招生方案,你这种情况属于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及房产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者),视为符合“两证齐全”入学条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③3个月以上证件所有人的水、电原始发票。

     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已制订好,目前正在审核中,待上级部门审核通过会及时公布,请关注“常宁教育”“常宁教育政务网”等媒体平台,具体请参照2020年一年级招生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