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角塘渔池村有一户临村道人家,其后住有两户人家,一户巳经在前面临村道人家左侧修了一条2米多宽的路,另一户又准备从另一侧修一条3米的路,我想咨询一下,私人修这么宽的路算不算过度占有资源。实在是没必要1户修1条路,而且这边3米的路所占用的地基都是前面那户人家辛苦挑出来石,准备后期建房用的,虽然当前还没登记。
廖立军,您好!
收到您的咨询投诉后,我单位十分重视,立即安排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村民私自修路一事,经调查,系后排住户为进出方便,修建的长约3米宽约2米的路,其修路一事,经过前排住户及村组同意许可,并且给与了经济补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