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农村合作医疗  
信件内容  

      我了解到有些地区80岁老人等一些特殊人群可以免交合作医疗费用。不知道常宁有没有这种政策?

 
办件编号   202011145332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11月14日  
答复单位   常宁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0年11月17日  
答复内容  

唐先生!

您好!

您在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的80岁老人可以免交合作医疗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43号)文件第二条第四点:“对特困员、重度残疾人、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渠道全额资助;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部分,通过医疗救助渠道给予定额资助。”与《<常宁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20]32号)文件第二条第三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我市认定的重度(仅指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民政局详细摸底,根据实际参保人数及明细向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由医疗保障局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予以全额资助。”的规定,目前,医保部门暂未收到关于80岁以上老人免交城乡居民医保的优惠政策。建议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疑问,欢迎拨打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734-7243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