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农村医疗保险问题  
信件内容  

因父亲最近总感觉身体不舒服,请问农村交的医疗保险可以用于全身的健康体检报销吗?报销的比例是多少?流程是怎样的?

 
办件编号   202103135557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03月13日  
答复单位   常宁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1年03月15日  
答复内容  

阳先生:

      您好!

您在常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关于农村医疗保险能否报销体检费用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暂行规定》(衡医保发〔2020〕2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居民医保基金为参保居民支付下列费用:(一)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二)政策范围内门诊(含特殊病种门诊、普通门诊和“两病”门诊)医疗费用;(三)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四)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补助;(五)符合国家政策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您父亲的全身健康体检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电话0734-7243587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