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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咨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事项  
信件内容  

湖南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可以申请补贴,请问这个政策有在常宁实行吗?如果政策有实施,我是常宁兰江的,要怎么申请?所属乡镇哪个部门负责?需要提供些什么材料?

 
办件编号   202203096335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3月09日  
答复单位   常宁市兰江乡 答复时间   2022年03月10日  
答复内容  

凌先生:

      您好!您所咨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一事,由兰江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个政策,由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乡村两级入户调查核实;乡村两级进行评议;再上报民政局审批。

     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1.重残(国家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2.重病(符合国家规定的重病种类的由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

    3.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等(司法机构判决、执行等原件);

    4.失联(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核查后认定失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