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生儿落户最晚应在什么时间呢?
李先生: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咨询,现回复如下: 根据湘政办发【2023】57号《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新生儿(含违法生育)户口登记,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在其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在1个月内,按照以上落户原则申报出生登记。
感谢您的来信,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