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常宁廉政网 > 监督曝光

关于1起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05来源:市纪委监委

现将我市查处的1起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1年8月3日晚,常宁市第二中学工作人员陈小敏驾车经新河镇疫情防控服务站,在未按防控工作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及“三码”查验的情况下驾车离开。2021年8月5日,陈小敏受到记过处分。

这起典型案例反映了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期仍有少数公职人员大局意识不强,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置若罔闻问题,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党员干部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思想认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不配合、不支持、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从严从快查处并通报曝光,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