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1+2”全程跟踪督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19-04-24来源:周小勇 何芬
为确保扫黑除恶惩腐打伞问题线索条条有回音,市纪委监委制定“1个办法”即《常宁市纪委监委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建立“2本台账”即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涉黑涉恶惩腐打伞”线索受理登记总台账和线索跟踪督促总台账,“1+2”让涉黑涉黑惩腐打伞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得到受理和处置,全程得到督促和监督,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办法》明确,市纪委监委与市扫黑办、政法机关及行业监管职能部门之间应加强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按照归口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好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工作。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渐编号登记、建立台账,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明确具体责任人并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
《办法》强调,市扫黑办和行业监督职能部门收集掌握的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及村(社区)干部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线索移送表》及线索材料移送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市纪委监委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线索及有关证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涉案款物或清单,按照职责权限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将相关复印件盖好公章,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同时,受理问题线索的部门应就问题线索与移送部门充分沟通,确保快速办理,按期办结,及时反馈。一般情况下应在1个月内办结,最长不超过2个月。政法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查处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将处理结果反馈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同时,为进一步全面掌握情况,高效推进工作,在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涉黑涉恶惩腐打伞”线索受理登记总台账中,对受理的线索类型、反映人信息、单位职务、反映问题摘要、受理时间、分办时间、承办单位等进行详细统计。在问题线索跟踪督促总台账中,对每一个问题线索的详情、办理情况、流转情况、需要协调事项等进行汇总,据统计,截止4月23日,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涉黑涉恶惩腐打伞”问题线索共受理61条,其中查否的33条,予以了结的11条,正在办理的7条,已立案的7条,线索分办中的3条。(市纪委监委 周小勇 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