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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联点包案”为扫黑除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9-04-10来源:周小勇 何芬

               

为坚决落实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近日,市纪委监委结合常宁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常宁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联点包案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参加“联点包案”的人员包括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对我市所有市直单位、23个乡镇和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进行联点包案。通过对照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方案,明确市纪委监委7个纪检监察室分别为其所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的包案责任部门,7个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分别为所包案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包案领导。同时明确市纪委监委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对所包案件的协调、调度及督查工作,对重点案件的线索进行跟进、查办进行包案,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的“保护伞”的定性进行包案。

《方案》强调,“联点包案”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纪委三清三到位、三必查、六必问的工作要求,督促“一案三查”严格执行;要督促指导办案部门严格要求、把握规律,沿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职能部门监管失守、党委政府失职之责“三条主线”,督促“重点案件”及时办理;要严格落实“签字背书”机制,在监督检查中切实做到“三个坚决防止”。

《方案》要求,联点包案领导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基层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联系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对重点案件查办情况要靠前指挥、亲自调度;要协调好分管领导,每月对一个乡镇或市直部门进行一次调研督查,对于工作推动不力的要及时指出;各纪检监察室要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严肃工作纪律,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定期对联点包案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市纪委监委  周小勇  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