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让“四个监督”文件切实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0-09-30来源: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推动“四个监督”文件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让接受监督在学习传达中入脑入心。“四个监督”文件出台后,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迅速组织各驻在单位纪检干部进行了学习,下发了工作提示,督促各单位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及时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老干部服务中心以闭卷考试的形式检验了大家的学习效果。督促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了“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承诺书,承诺在“八小时以外”做到三个自觉,即自觉遵章守纪守法、自觉注意言行举止,自觉正家风严家教。市委党校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党校培训班必修内容。9月25日,市委党校邀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周晓华给2020年中青年干部讲授了《坚持廉洁自律,争当合格的人民公仆》的廉政党课,进一步增强了中青班学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让重大事项在明确界定中规范决策。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监督的十项措施》中“各级各单位应分层分级界定“三重一大”事项标准”的要求,市总工会、市委编办等单位分别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9月1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明确单笔资金支出3万元(含)以上的,必须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并从即日起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议过程录音纪实,健全了重大决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科学民主规范决策。
让廉政风险在防范化解中有效遏制。按照《常宁市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各单位认真查找“五类风险”,找准廉政风险点。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排查的权力风险清单认真审核后,交由单位党委(组)会议集体研究并公示。针对人社部门近年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7月2日,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彭华同志带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查指导廉政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督促市人社局建立了重点业务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的丧葬费抚恤金审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小额担保贷款资格审查等事项,由业务股室呈报,局机关纪委复核,局重点业务廉政风险防控监管领导小组集中会审,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
让主体责任在提醒约谈中压紧压实。督促各驻在单位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常宁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责任清单,具体明确了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及时向驻在部门党委(党组)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者突出问题,与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针对市委组织部跟班人员管理衔接不到位的问题,及时与分管领导提醒谈话,督促整改。针对个别单位加班用餐无附件等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其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其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增强了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