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 汇报会
发布时间:2021-05-28来源:市委巡察办
5月27日,市委书记、市长吴乐胜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汇报。他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贯彻中央、省委、衡阳市委部署,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为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市领导王敏、彭华、谭奇峰参加。
吴乐胜对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本轮巡察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工作标准,不回避矛盾、不畏惧困难,动真碰硬、敢于较真,为市委决策提供了依据。
就做好本轮巡察整改及下一步巡察工作,吴乐胜指出,要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市级领导要对巡察分管领域发现的问题,全面研究、分类处置,坚持“上下一把抓”,督促市直部门牵头整改,切实凝聚整改合力。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承担起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安排部署协调,推动全面改、重点改、改到位、改彻底。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的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委、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吴乐胜要求,要结合本届市委换届节点,科学统筹谋划,在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上做得更实更有效。要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把常规、专项、机动巡察和“回头看”融合起来,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细化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积极稳妥推进。要不断提高巡察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巡察真正成为政治之巡、教育之巡、立规之巡。要坚持刀刃向内,及时了解掌握巡察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状况,加强警示教育,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查处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真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干部队伍。
本次巡察市委共派出5个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0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在巡察中共发现各类问题140个。截止目前,十二届市委共开展12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711个,应巡察党组织101个,已巡察101个,巡察覆盖率达到100%,既实现了有形覆盖,又保证了有效覆盖的整体要求。(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