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住房租赁企业变更备案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政务服务 二级事项 住房租赁企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建设部〔2011〕6号 )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公开主体 常宁市住建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