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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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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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
公开主体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