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无户口人员补登、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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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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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管理领域
一级事项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二级事项 无户口人员补登、恢复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1日主席令)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衡阳市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衡公发[2016]20号)
公开主体 常宁市公安局
公开层级 县级 乡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