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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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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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救灾
一级事项 政务公开 二级事项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衡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公开主体 常宁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