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 通 知 |
所属领域 | 救灾 | ||
一级事项 | 政务公开 | 二级事项 |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衡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 ||
公开主体 | 常宁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