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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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宁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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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政务公开
二级事项
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根据《关于对高龄老年人发放长寿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衡老字〔2010〕03号)、《关于高龄生活津贴提标的实施意见》(衡老字〔2018〕1号)文件
公开主体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