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工程技术开发推广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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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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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涉农补贴领域
一级事项 政务公开 二级事项 农业工程技术开发推广和服务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修订)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增强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本法。
公开主体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