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常宁市税务局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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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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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税收管理领域
一级事项 行政执法 二级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
公开时限 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
公开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常宁市税务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