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环境保护
一级事项 政务公开 二级事项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公开主体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