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其他行政权力 | 二级事项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6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第31号 | ||
公开主体 |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