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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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市政服务
一级事项 其他行政权力 二级事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6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第31号
公开主体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