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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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市政服务领域
一级事项 政务公开 二级事项 《常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47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19〕11号)等有关规定
公开主体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