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
公开主体 常宁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 市级/隶属 公开渠道和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