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高龄津贴发放(办事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养老服务领域
一级事项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二级事项 老年人补贴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 3.《关于高龄生活津贴提标的实施意见》衡老字〔2018〕1号 4.《常宁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常发民〔2020〕48号
公开主体 常宁市民政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