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常宁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萧石月故居),呈现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萧石月光辉灿烂的一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文物、实物和历史资料,主要包括:照片、手稿、文献、书籍、报刊、宣传品、证章、牌匾、流通票证、电文、字画、书函印信、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服饰家具等。1、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中共五大期间全国工人运动蓬勃开展的相关文物实物及资料。2、反映常宁革命历史背景、经过、影响的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相关文物实物及资料。3、反映萧石月、萧同兹出生、成长、求学、工作等遗存的文物、史志资料、遗物。4、反映中纪委、监察委自成立至今的文件、会议、法律法规等相关文物、实物及资料。5、反映常宁的廉政人物、故事、历史记载资料等文物实物。
2、购买:根据故居展示需要,向单位和个人购买与萧石月故居有关的经过鉴定的文物。3、复制:对收藏于各级档案馆、图书馆、文史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的文物实物依法进行复制。
三、征集时间
地 址: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常宁市青阳中路111号四楼)电 话:0734-7236875 1378646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