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
招 聘 启 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委托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文物安全巡查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物安全巡查员1名,实行劳务派遣制度(非在编)。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史。
(二)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在20-30周岁,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文物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岗位职责
1、承担常宁市域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建立文物安全台账。
2、排查文物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并协助处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3、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4、承办单位其他临时工作。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元月12日——16下午5时止(不含周六、周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带本人3张近期免冠照、身份证、学历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到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填写《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文物安全巡查员应聘报名表》。报名地址:常宁市外环西路新检察院对面,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王经理电话:15873424185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2023年元月12日(星期四)
2、资格审查:2023年元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点,招聘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笔试(满足3人才能考试)。
3、面试笔试:2023年元月17日(星期二)下午3:00。面试笔试地点:常宁市外环西路新检察院对面,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笔试内容:笔试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60分钟)。面试内容:自我介绍、现场抽题。
六、录用办法
1、笔试:60分。笔试结束后,监委组组织评委现场阅卷。
2、面试:40分。评委现场打分,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取平均值作为面试最后成绩。
3、从高分到低分取笔试面试总成绩前2名,第一名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第二名为替补人员。
4、体检。通知拟招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由替补人员进行体检。
5、试用期3个月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
6、笔试及评分室、面试现场全程录像录音备查。
7、报备。将聘用结果报主管局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七、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与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与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在职同级人员同等对待,购买五险一金,享有餐补、带薪年假、体检等福利,拥有良好的学习与培训机会。
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元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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