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组通[2007]9号
关于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市直机关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更好地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范围
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是指从实职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改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或保留正、副科级待遇,按规定仍需正常工作的干部。
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是干部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深化认识,扎实抓好这项工作,充分调动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政治理论、工作经验、工作方法、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教育,教育他们正确对待个人职务的退转,服从组织安排,起好传帮带作用,全力支持本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工作;鼓励他们发挥聪明才智,继续施展才华,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新贡献,再创新业绩。
(三)科级非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参加本市及本单位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法纪观念。
(四)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仍属所在单位在职干部,其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要与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考核。
三、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安排
(一)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要坚持正常上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后,可请假。未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同意请假而擅自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特长以及身体状况,安排他们的工作,可协助现职领导分管工作或负责某些具体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督查工作落实情况等,各单位要尽量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三)各单位要认真倾听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四、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经济待遇
市委要求各乡镇、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必须按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好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各项经济待遇。
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
2007年11月23日
主题词: 科级非领导职务 干部管理 通知
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7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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