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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用电秩序和保护电力设施的通告》的解读

一、《通告》出台的背景:

保障供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营造公平公正的供用电环境,实行用电同网同价,彻底解决特殊电价历史遗留问题。 

二、《通告》发布的依据:

  发布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一)严禁各种形式的窃电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擅自接线用电、绕过计量装置用电、使用窃电装置用电及其他窃电行为。

(二)严禁借历史遗留问题拒交电费。要妥善解决涉电历史遗留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电价优惠或擅自提高电价。

(三)严禁危害或破坏电力设施。

(四)大力优化电网建设环境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六)设立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7220115或95598。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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