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常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出台的背景:
为指导和规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应急预案》发布的依据:
我局以《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衡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依据,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常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5版),修订了《常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
二是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三是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包括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与通报;
四是应急响应,包括响应级别、响应行动、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响应终止;
五是善后工作,包括善后处置和总结评估;
六是应急保障,包括人员、物资、经费和通信与交通保障;
七是监督管理,包括宣传和教育、应急演练、责任追究;
八是附则。
四、其他事项
新《常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在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事件分级等方面做了改进。根据三定方案各部门职责变化,对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各组成单位的职责进行调整,剔除了一些裁撤的部门,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等;增加了一些新成立的部门,如市医疗保障局等;对各组成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分工。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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