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为探索基层火灾防控新方向,实现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与消防执法公信力双提升,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36号)以及《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政府第290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消防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解决乡镇(街道)应急、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权责不一致、执法缺位、管理力度薄弱等问题,探索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权责一致、规范运行、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消防行政执法机制,打通消防监督执法"最后一公里",确保基层消防安全稳定。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内容:
(一)委托执法机构。
(二)委托执法主体。
(三)委托执法权限
(四)委托执法方式。
(五)委托执法程序。
(六)委托执法责任。
四、《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全面实施阶段。
五、《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培训指导。
(三)加大检查力度。
(四)加强执法监督。
(五)开展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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