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4日起,我市将开始全部撤除青阳路临街垃圾桶,青阳路现有临街垃圾桶撤除后,沿途企事业单位垃圾不能出本单位院落,必须自备密封垃圾箱统一收集,所有门店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自备垃圾容器,垃圾不得出店,所有餐饮店必须购置配备专用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对所产生的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所有居民家中的垃圾一律不得投放到临街面,必须按规定时间投放到环卫部门统一规划设置的垃圾投放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记者跟随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青阳路巡查时看到,所有的临街垃圾桶已经全部撤除,很多市民也对这一举措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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