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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签订合作建设光伏项目框架协议

 

近日,我市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光伏项目框架协议。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吴乐胜,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砚国代表各方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市领导彭芳楠、段鸣出席。

 

据悉,光伏发电项目选址位于板桥镇高桥村和胜桥镇文堰村,预计投资1.6亿元,对促进我市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安全、经济、清洁能源,更好地实现衡阳常宁核电厂址保护、实现“以小养大,以辅促核”起到积极作用。

 

吴乐胜强调,我市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中国核电全面推进全市境内光伏发电厂址开发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创造良好周边环境,开辟绿色通道,并希望双方能加强合作和工作对接,共同推进项目早日投产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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