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民互动 > 图文访谈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主题】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7月7日

【嘉宾】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王学辉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经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通告》。7月7日,常宁市党政门户网记者采访了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对实施《通告》进行现场解答。

【记者】《通告》的出台背景和目的?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王学辉

1、中共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总要求,商务部已取消成品油市场批发、仓储经营许可,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证下放地市级,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制定或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适应《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函[2019]659号)的政策衔接,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都建立了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部分成品油批发、仓储、运输、配送、零售经营主体存在违反登记注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油品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税务、交通、气象、计量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记者】《通告》的发布的依据?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王学辉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

【记者】《通告》的主要内容?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王学辉

1、明确成品油经营(含批发、仓储、运输、配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零售经营准入和退出机制、经营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完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2、压实商务、市场监管、应急、交通、税务、公安、环境保护、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在成品油市场流通的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挥部门惩戒和社会监督作用。

【记者】《通告》实施的时间?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王学辉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