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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常宁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 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主题】常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常宁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 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时间】2020年8月13日

【嘉宾】 常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人:邓清华

为加强常宁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确保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疗卫生物资及时有效供应,建立“统筹布局、综合调度、做实储备、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8月13日,常宁党政门户网记者采访了常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现场解答。

【记者】《管理办法》出台背景是?

常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人:邓清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统一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聚焦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保障短板,创新完善储备方式,切实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记者】《管理办法》出台的依据是?

常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人:邓清华

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工信消费品〔2020〕381号)和《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及产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工信消费品〔2021〕4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记者】《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常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人:邓清华

(一)总则

为加强常宁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确保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疗卫生物资及时有效供应,建立“统筹布局、综合调度、做实储备、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长效机制。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科工信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科工信局。由科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承储企业

市科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企业的管理水平、仓储条件、企业规模、经营效益、银行资信等级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从(湘工信消费品〔2020〕381号)文件规定的七个承储企业中选择确定1-2个。

(四)储备管理

市科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应急物资储备计划进行调整,并报送衡阳市工信局,明确储备品种、规模数量。

(五)调用管理

由市政府全权调拨,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无偿动用政府储备,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的原则。

(六)资金管理

省财政厅下拨的中央补助资金是政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建立政府储备,重点对应急物资储备相关支出给予补助,不得用于建设物资储备库,不得用于医疗机构自身的物资储备。

(七)监督管理

市科工信、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每年度组织开展对承储企业储备任务落实、储备资金使用、储备品种质量管理和实施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记者】《管理办法》实施的时间?

 常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人:邓清华

《管理办法》实施的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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