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常宁市财政局对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4年9月30日
【嘉宾】常宁市财政局负责人:李芳林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9月30日,常宁市党政门户网记者采访了常宁市财政局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现场解答。
【记者】《管理办法》的依据?
常宁市财政局负责人:李芳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23〕18号)、《常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23〕27号)等有关规定。
【记者】《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常宁市财政局负责人:李芳林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评审范围及起点标准
第三章 评审依据及内容
第四章 评审工作程序
第五章 工作职责
第六章 评审质量要求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八章 附则
【记者】《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
常宁市财政局负责人:李芳林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试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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