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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司法局对《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主题】常宁市司法局对《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时间】2025年4月3日

【嘉宾】常宁市司法局负责人:姚小明

为巩固我市"136"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致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制定指导意见。4月3日,常宁市党政门户网记者采访了常宁市司法局负责人,对《指导意见》进行现场解答。

【记者】《指导意见》的依据?

常宁市司法局负责人:姚小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

【记者】《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常宁市司法局负责人:姚小明

(一)坚持创新引领,常态化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

(二)转变工作方式,多样化打造刚柔相济的执法风格。

(三)严格实施程序,规范化塑造文明执法语言和礼仪。

(四)完善制度机制,精细化制定柔性执法配套举措。

(五)加强组织领导。

(六)加强工作督导。

(七)加强宣传引导。

【记者】《指导意见》的实施时间:

常宁市司法局负责人:姚小明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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