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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调度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施行,依法根治农民工欠薪进入新阶段。4月27日,我市召开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调度会。  

市司法局专业人士对《条例》进行了全面宣讲。《条例》针对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责任主体难确定、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监管手段不足等实际问题对症施策,重点对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工资支付形式和周期、工资清偿、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等作出全面系统规定,为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建立了系统化的特殊保护制度。

会议要求,全市要按照《条例》规定,做好资金安排、工程款担保、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专户代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按月足额支付等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欠薪。

何军参加。(李青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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