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艳丽率队来常开展《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旭明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常宁市三角塘镇机关、双湾村、七坪村,国营弥泉林场等地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常宁对《条例》相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自2019年5月1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常宁始终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的总抓手,共出动《条例》宣传车956车次,悬挂宣传标语17635条,发放宣传资料26.7万份,村级联动公约1.2万份,发送森林防火短信16万余条;办理各类森林火灾案件15起;重要生态公益林地割灌除草334处6900余亩,整修隔离带近47万米,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90公里,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各乡镇和弥泉林场都按30人标准建立半专业消防队伍,并配备专业消防装备。在系列措施保障下,常宁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较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座谈会上,李艳丽充分肯定了常宁市在贯彻《条例》过程中取得的各项成绩。她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严肃认真地对待《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实现由阶段性转为常态化;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打造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要加强责任落实,乡镇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多形式增强群众防火和参与灭火意识,确保《条例》工作取得实效。
李支农、尹建恒、刘国生参加。(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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