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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常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交流中心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该中心对413份档案进行了免费服务,免收金额达30余万元。
根据人社部〔2014〕90号、省人社厅〔2015〕47号文件规定,该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免费为流动人员进行人事档案保管,流动人员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转递时不办理转正定级,不出具行政(工资)关系,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也不再作为接受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
据了解,自规定颁布以来,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已全面取消了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各项费用,减轻了各类人才的经济负担,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也为该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提供了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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