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米粉生产加工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米粉生产加工与经营行为,保障米粉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衡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米粉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主要对象为全市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米粉的早餐店、学校和单位食堂。

整治的主要产品是米粉含鲜湿米粉、干米粉、半干米粉和切粉

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是取缔无证生产米粉行为;

二是打击在生产加工米粉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

三是规范米粉生产加工行为,主要检查生产现场卫生状况、工艺流程,原材料采购和管理是否符合DBS431/007-2018《米粉生产卫生规范》要求;

四是禁止早餐店、学校和单位食堂违法使用无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米粉。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成效,成立米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学辉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宁任常务副组长,局领导夏常云、袁运桥、张富云任副组长,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和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各监管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胡辉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和指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各监管所:负责摸底排查辖区内米粉小作坊企业底数、规范管理小作坊,米粉经营店、学校、单位食堂米粉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的建立。发现从无证生产或从无证单位购进米粉的依法查处。

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制定年度米粉监督抽查检验计划及实施,对此次整治活动中抽检的米粉及时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公示检验结果。将检验不合格的米粉移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米粉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黑作坊等无证生产加工米粉的行为。

三、整治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81-831

召开米粉生产加工、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在各米粉加工企业、早餐店、学校、食堂张贴《关于在全市开展米粉生产加工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整治环境和氛围。

重点整治阶段91-930

1.核查米粉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资格。看米粉企业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对证照不齐的,以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坚决取缔。

2.查进货渠道及来源。看米粉生产加工经营者是否从合法的商家采购食品生产加工原料及产品;是否建立了完整的台账记录;是否履行了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落实相关法律、制度的行为要责令整政,对拒不改正的要一律依法查处。

3.查生产加工条件及非法添加。一是看现场生产设备设施和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生产所需条件和要求,是否严格按工艺流程和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对生产场所达不到要求和环境卫生差的企业,一律责令整改。二是查看添加剂使用情况。重点检查非法添加吊白块和滥用焦亚硫酸等违法行为,发现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4.严格实施包装标签管理。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米粉企业和米粉加工小作坊应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相关标准要求和消费需求进行包装,并附加标签标识: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地址,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等内容。全市范围内禁止无包装标识的米粉产品上市销售,未执行包装标签管理规定的米粉生产企业和米粉加工小作坊要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立案查处。

5.全市各类早餐经营店、学校和单位食堂,所采购的米粉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报告,查验并留存食品标签相关信息,否则以未履行索票索证管理依法查处,从销售渠道上堵死黑作坊生产加工米粉行为。

验收总结阶段101-1030日)

各监管所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体制,将此次米粉生产加工经营整治行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需要把握的重点环节

1.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整治行动前期,各监管所要将本辖区内所有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和经营米粉的早餐店、学校和单位食堂,精准摸底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加强宣传、全民监督。各监管所要向本辖区内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早餐店、学校及单位食堂,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意义、内容和目的。进一步提高相关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压实主体责任,生产加工和销售质量合格的米粉,并在显眼处张贴《关于在全市开展米粉生产加工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3.积极引导、做大做强。我们将按照市场运作、打击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依照《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生产加工小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试行》的通知,米粉小作坊许可申请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为干米粉、半干米粉、规范办理许可证照。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着力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对目前分布散、条件差,隐患大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规范,责令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获得生产许可证才可生产销售,对不愿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并继续生产的一律取缔。通过提质改造,促使企业合法生产经营,从而做强做大,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

4.全市范围内禁止无包装标识的米粉产品上市销售,未执行包装标签管理规定的米粉企业、早餐店、学校和单位食堂要责令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

5.检查验收。局领导牵头将对各乡镇监管所米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并通报。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同时要延长整治时间,直至整治到位为止。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米粉是常宁地区特色早餐食品,也是广大消费者早餐主要消费品之一,要充分认识整治和规范好全市米粉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抓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将《规范米粉生产经营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认真履职,确保整治效果,要按照法定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通过整治,根治无证生产加工米粉的顽疾,使米粉生产黑作坊无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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