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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月15日前完成人口普查两员采集小程序的账号激活工作;
二、10月20日前完成《摸底汇总表》(也称户主姓名底册)的录入工作;
三、10月25日前完成户籍清查工作;
四、10月25日前完成出生人口比对工作,村(社区)的出生人口不得少于卫健部门办量新生儿出生证的登记人数;
五、继续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在10月下旬和11月1日集中力量举办两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宣传"工作。
常宁市三角塘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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