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期施行!常宁《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氛围很浓厚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施行。为营造退役军人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退役军人保障法》精神第一时间传递到退役军人中,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活动,在东风广场、泉峰公园、莲花车站等地悬挂横幅30余条。

“《退役军人保障法》切切实实维护了我们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已退役37年的胡小平激动地说道。

据悉,《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共10章85条,涵盖了退役军人工作各个方面,其规定和保障的是军人退役回到地方“化军为民”这个过程环节的合法权益,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依法建军是新时代强军之路的重要内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完善了军队建设的法律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军人的后顾之忧,不但让现役军人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军队和国防建设,更能激发广大有志青年爱军习武、报效国家。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落地见效,坚决做到执行上不打折扣,给退役军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真正让退役军人能够依法享有相应的待遇保障。(刘晓辉 欧阳孝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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