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调查研究。

(二)承担城市市容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城市容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招牌、标语牌、画廊、橱窗等设置审批监管工作;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的出让工作;负责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性堆放物料、占道宣传促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审批;负责单位和个人在城镇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负责占用城市道路和挖掘的审批;负责城区规划区域内施工场所的渣土监管。

(三)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核准;负责对市区施工场所的渣土管理;负责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参与环卫作业服务的资质审验;参与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区垃圾场及其填埋管理;负责城区水上环卫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消纳许可。

(四)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责任,拟订中长期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规划论证和绿化工程设计审查、备案;负责组织绿化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落实“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负责市区园林绿化树木的砍伐、移植及占用绿地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等园林绿化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镇义务植树;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和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承担绿化委员会城市组的日常工作。

(五)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数字化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等工作。

(六)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城市维护年度资金安排使用计划,并参与审核、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七)承担在城区规划区域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具体包括: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大型户外广告(依附墙面、屋顶、桥梁、边坡、围挡等设置和立柱的形式设置)及路面牌、指示牌、导视牌违法违规设置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汽车停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城市用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城市燃气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安全、质量、监理、节能、竣工验收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

11)负责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销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

12)负责房产管理方面涉及房地产经纪、估价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

13)履行省、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2.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炮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6.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市容管理股、园林绿化股、政策法规股、考核督查股、财务审计股。7个直属二级单位、分别是常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常宁市环境卫生所、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常宁市渣土事务中心、常宁市宜阳环境卫生管理所、常宁市泉峰环境卫生管理所、常宁市培元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决算和所属二级单位常宁市渣土事务中心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781.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7.67万元,减少7.6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78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14万元,占75.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41.5万元,占24.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78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51万元,占55.76%;项目支出788.12万元,占44.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781.6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7.67 万元,减少7.65 %,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2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8.2万元,减少11.1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0.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9万元,占7.70%;卫生健康支出44.22万元,占3.30%;城乡社区支出1182.22万元,占88.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5万元,0.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0.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4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相应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2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直接代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2.96万元,支出决算为4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相应经费开支。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57.22万元,支出决算为8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执行追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执行追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执行追加。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森林防火项目经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灾害防治项目经费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4.4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直接由财政代缴。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3.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9.75万元、津贴补贴170.16万元、奖金51.44万元、伙食补助费8.98万元、绩效工资99.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20.6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46.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3万元、其他工作福利支出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5万元;公用经费125.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4%,主要包括办公费8.74万元、印刷费8.08万元、水费0.58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专用燃料费0.39万元、劳务费75.63万元、委托业务费0.36万元、工会经费10.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其他交通费13.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63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预算的2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69万元,增长24.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接待次数增加。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有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78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的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机关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24万元,增长64.86%,增长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接待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1万元,占17.6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5万元,占82.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37人次,主要是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督查考核,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及考察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费、保养维修费、保险费的 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1.76万元,降低33.12%。主要原因是: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结归纳本部门(单位)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可以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系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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