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常宁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含衡阳市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含衡阳市委员提案1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2件。按照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搞得好,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发展指示精神,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为契机和推动力,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加快补齐短板,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常宁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分工及办理职责

(详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办理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3月20日至4月10日)。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办理例会制度、通报制度,适时召开相关办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4月11日至4月30日)。全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定期检查、督办,适时召开调度会,通报办理情况,进行阶段性工作小结。

(三)完善整改阶段(2020年5月1日至5月15日)。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视察,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市人大代表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基本完成年度办理工作任务。办理难度大、综合性强的可申请延期,但最迟答复日期不得超过7月20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5月16日至5月25日)。草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接受初审及验收。

(五)深化推进阶段(2020年5月25日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年度工作任务按计划实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效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协调和服务等日常性工作。各承办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办理实施方案。

(二)明确办理程序。建立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承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部门)要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所涉及的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制订详细的办理措施;4月10日前,将具体办理方案报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30日前,完成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领衔人现场面商,并将现场面商结果报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级级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纳入绩效考核。按照我市2020年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交办会要求,为切实落实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局系统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与中心工作同考评。

(四)加强督促检查。办理过程中,协办单位要主动与局办公室沟通,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主动作为,细化任务,明确目标,按期实施,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进有力,长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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