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办

职能职责:贯彻落实上级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要求,研究拟订全局系统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整合全局系统人财物等乡村振兴资源,统筹管理乡村振兴资金,协调安排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协助帮扶乡镇的有关乡村振兴工作;协调拟订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负责对帮扶对象信息采集、建档立卡、数据更新和信息发布;负责帮扶人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乡村振兴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局党组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乡村振兴工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

办公地址:泉峰街道青阳中路建设巷城管执法局机关4楼402室

联系方式:0734-7778999

负 责 人:陈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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