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一市民在禁燃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罚

1月3日,市禁燃办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仙岭路禁燃区域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随即执法人员联系当地村社区,立即找到燃放人员市民夏某某。

“你好,这边是禁燃区域,下次注意,不能再燃放烟花爆竹了。”“好的,我知道了,以后不会放了。”在市禁燃办工作人员的教育下,市民夏先生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检讨书,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常宁禁燃禁放规定。同时,夏先生还将受到公安机关进一步的处罚。

市禁燃办工作人员何光爱表示,下一步,市禁燃办将继续强化日常巡查,同时也希望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