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常宁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有关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分析预测全市经济形势,指导全市财政工作,拟定全市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市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定经费开支标准额度、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按照管理权限,拟定有关税收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财政税收计划,提出税收减免、税目税率调整建议。
   (六)拟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管理;拟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开支的标准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
   (七)审核和汇总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定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管理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及项目评审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管理政府债务。
   (十一)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管理会计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财税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办法和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十三)协调政府项目筹融资工作,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
   (十四)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展财政科学研究;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28个,所属事业单位11  ,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综合规划股(市津补贴办公室)、预算股(常宁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税政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政法股、国库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农业股、社会保障股、工资发放管理中心、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会计股、绩效评价股、协税平台、财源建设办公室、金融管理股、乡镇财政管理股、非税收入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监督检查中心、债务管理中心、财政网络信息中心、监察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宁市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常宁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常宁市非税资金管理服务中心、常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资源枯竭型城市资金管理办公室、财政网络信息中心、交通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845.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5.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845.1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5.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5.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622.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553.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916.61万元、岗位补贴35.64万元、奖金178.58万元,女职工卫生费0.8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39.44,住房公积金82.5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9.08万元(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电费0.6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7.67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7.8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22.40万元,是我为完成财政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财政事务管理经费64万元;决算业务管理44万元;预算控购事务22.4万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32万元;财税库调查与宣传32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资金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债务管理专项经费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08万元,与上年持平。2019年机关制订了相关的制度,尽量减少机关运行费用,其中招待费减少了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了5万元,降低33.33% 。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无。2019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减少了招待开支5万元。

3、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的部署要求,为尽快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2019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580万元,其中:财政集中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革项目软件及硬件预算380万元;财政信息系统安全整改及网络等级保护相关软硬件2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1565.4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3780平方米,使用价值为626.43万元。车辆占用总数为4辆,价值为77.7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861.29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政府购买服务

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

 

 

常宁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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