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常宁市发改局2016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带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对全市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执法;牵头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参与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依据上级制定的价格改革规划、计划制定本市的实施细则;研究拟订本市价格改革政策和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开展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根据省政府定价目录和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推进明码实价建设;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受理和落实、处理价格举报;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反价格垄断调查;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涉案物价格认证或价格鉴证,参与社会公众财务等损失价格定损;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二类价格类别以上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监测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划、政府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四)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五)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人事和计财股) 

  (二)国民经济综合运行调节和发展规划股 

  (三)综合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两型社会建设股) 

  (五)农村经济股 

  (六)社会发展股 

  (七)招投标监管办公室 

  (八)能源股对外称常宁市能源局 

  (九)工业和基础产业股 

  (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节能监察中心) 

  (十一)经济贸易和财政金融股 

  (十二)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 

  (十三)价格调控股(价格监测中心、价格信息中心) 

  (十四)商品价格管理股 

  (十五)服务价格管理股 

  (十六)收费管理股 

  二级机构: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市室、市价格认证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 

    

  二、湖南省财政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总收22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65%总支出22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65%。 

  (二)2016年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我局全年收入2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404万元,占总收入 62.71%,政府性基金收入835万元,占总收入37.29%。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2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404万元,占总支出62.71%;政府性基金支出835万元,占总支出37.29%。 

  (四)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2239万元,比上年增加29.65%。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239万元,比上年增加29.6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39万元的52.12%,退耕还林2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9%,政府性基金支出8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29%。 

  其中:行政运行8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8%,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7%,物价管理1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2%,其他般公共服务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支出0.1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23.01万元增加144.4%,其中基本支出11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51.01万元增加27.4%,项目支出1072万元,增加原因是,项目追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1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7.4%,其中人中员支出857万元,占基本年支出1167万元的73.44%,日常公用经费310占基本年支出1167万元的26.56%。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3万元的1.55%,比上年39万元减少67.24%,因公务出国费支出相关的出国(境)为0元,其中公务接待1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2万元的1.25%,比上年减少50.7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年初预算0.5万元的14.28%,比上年88.23%。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末车辆保1台。与公务接待出相关的接待215批次1300人次。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7.29%,比上年减少20.4%,其中基本支出18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22.5%,项目支出64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77.48%。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 万元,比2015 年增加76万元,增长32.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 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度我局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而预算执行任务,没有出现年度预算执行中科目来回调整德题,较好德达到预算方面的科学性、合理性。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W0201710107110980857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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