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我市殡葬服务价格相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更好地促进我市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常宁市民政局、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我市殡葬服务价格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殡葬服务价格关系千家万户,为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不合理丧葬负担,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市发改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审慎评估,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通知》。

二、起草过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实际,经会商相关部门,我们重新启动了殡葬价格定价程序。之后,我们完成了对殡葬服务的成本调查,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听取并采纳市直单位及消费者代表意见,下调了童尸和新生儿火化、人力抬卸、遗体接运、冷藏棺等殡葬服务价格,使未超过周边县市标准。后续我们结合成本调查结论和听证意见等,起草了《通知》草案,完成集体审议、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经市政府同意,最终形成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通知》将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延伸服务和其他三类,不同服务项目实行不同价格管理方式。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是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供群众自主选择的服务项目,延伸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除上述服务项目以外,其他供群众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相关要求。一是要求收费信息公开。要求殡葬服务经营者必须依法依规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和宣传资料上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配合发展改革、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接受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监督。二是要求规范收费行为。要求殡葬经营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民政部门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收费行为,不得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收费后减少服务数量或降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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