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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开遴选咨询机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市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现拟公开遴选3家咨询机构负责协助我市相关项目咨询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项目谋划。紧扣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项目谋划工作。挖掘潜在项目需求,提出项目初步设想,形成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周期等基本要素。
(二)政策研究与解读。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政策法规、资金投向、申报要求等动态变化,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定期为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政策解读培训,指导其准确把握政策要点,提高项目谋划与申报的针对性和成功率。
(三)项目包装与申报材料编制。对谋划确定的项目进行深度包装,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申请报告等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论证充分、格式规范,满足各级审批部门的审核要求。
(四)项目储备库建设与管理。协助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动态更新和跟踪监测。定期对项目储备库进行梳理分析,提出项目优化调整建议,确保储备库项目的质量和时效性。
(五)沟通协调与服务。加强与政府部门、项目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建议。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项目申报、对接、评审等工作,做好全过程服务保障。
二、参与遴选条件和材料
(一)基本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工程咨询、项目策划等相关业务;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申请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承担过不少于2个政府投资项目的谋划、咨询或申报材料编制工作,并能提供相关合同或服务成果证明材料。
3.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丰富的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经验,主持过类似项目的策划工作;项目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涵盖工程技术、经济分析、财务金融、政策法规等领域,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且人数不少于3人。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平台无失信记录;提供参加遴选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二)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应当在报名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报名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名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服务成果报告复印件);
6.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7.服务方案,包括项目谋划思路、工作流程、人员安排、时间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等;
8.报价文件,明确服务费用及收费方式;
9.商业信誉承诺书及信用平台查询截图。
三、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7日,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307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服务期:1年,从正式通知中选之日起计算。咨询机构要对编制的各类成果负责,一经发现存在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的,我局将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咨询机构需按月将工作开展情况抄送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五、协议签订及费用结算
咨询机构中选后与常宁市发改局签订框架协议,同时根据我市确定的行业领域分类进一步与具体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确定各项目编制协议,涉及编制费用由行业主管部门按《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和支付。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胡华,电话:15581685940。
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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